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省民宗委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管理等方面,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机构概况、机构领导等做到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逐年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工作年报按时公开。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5年度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要求开展办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省民宗委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对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重点突出,开展信息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民宗委网站现有政府公开内容受相关工作特性影响,形式相对集中。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多样化呈现方式,优化网站信息内容与栏目设置,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网站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与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