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省民宗委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民宗委概况
此部分涉密,略。
第二部分 2019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省民宗委公开8张决算报表(详见附件)。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决算收入2525.18万元,其中省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414.35万元,其他收入110.83万元。
省民宗委2019年度决算支出26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万元。
与2018年度相比,2019年度省民宗委决算收入减少1890.71万元,决算支出减少1988.94万元,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决算收入2525.18万元,其中省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414.35万元,其他收入110.83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决算支出26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52万元,项目支出1085.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省民宗委全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2414.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414.35万元。
2019年初省民宗委部门预算收入2209.61万元,与部门预算收入相比,决算收入增加204.74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性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4.35万元,基本支出1553.52万元,项目支出860.8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319.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3.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邮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省民宗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省民宗委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670人。主要用于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上层人士,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关怀,积极构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局面。
2.公务用车维护费。2019年度省民宗委编制车辆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我省调研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度省民宗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度省民宗委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6.1万元,与预算30.1万元相比,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4万元,减少13.29%。与上年同期相比,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0.38万元,减少1.44%。省民宗委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总额控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支出审批流程,本着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73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44万元,减少0.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57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0.0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民宗委共有车辆7台,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省民宗委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及省级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自评价,其中,自评价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28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及省级专项支出总额的58.81%。
省民宗委自评价项目8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663.31万元。执行数合计506.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33%,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99.45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总体看,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及省级专项支出资金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解决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上的一些特殊需要,对增加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项目资金质量管理情况较好,任务按计划实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预算绩效指标编制不科学,没有考虑实际工作中人员的调整及变化,影响项目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确定项目预算金额,避免由于预算不足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及超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省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支出,包括民族事务支出和宗教事务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用于为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九、“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该统计口径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一、绩效目标:指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全文下载附件链接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链接
2. 收入决算表附件链接
3. 支出决算表附件链接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链接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链接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件链接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链接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