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省民宗委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省民宗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民宗委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省民宗委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省民委(宗教局)公开8张决算报表(详见附件)。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省民宗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度决算收入4415.89万元,其中省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200.23万元,其他收入215.66万元。
省民宗委2018年度决算支出426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6万元,其他支出0.15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省民宗委决算收入增加1470.59万元,决算支出增加1183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度决算收入4415.89万元,其中省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200.23万元,其他收入215.66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度决算支出426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6万元,项目支出2388.08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省民宗委全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4200.2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200.23万元。
2018年初省民宗委部门预算收入3968.75万元,与部门预算收入相比,决算收入增加231.48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性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0.23万元,基本支出1879.91万元,项目支出2320.3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64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邮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省民宗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8年省民宗委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832人。主要用于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上层人士,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关怀,积极构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局面。
2.公务用车维护费。2018年省民宗委编制车辆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6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我省调研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度省民宗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度省民宗委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1.27万元,与预算35.62万元相比,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4.35万元,减少12.2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0.62万元,减少0.19%。省民宗委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总额控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支出审批流程,本着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72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1.65万元,减少4.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省民宗委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97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2.6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民宗委共有车辆8台,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委托黑龙江华宝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民族事业补助费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2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70万元,占部门预算民族事业补助费项目支出总额的78.13%。
我委自评价项目2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628.39万元。执行数合计554.70万元,完成预算的88.27%,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96.62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总体看,2018年度民族事业补助费资金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解决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上的一些特殊需要,对增加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民族事业补助费使用规范,民族事业补助费质量管理情况较好,任务按计划实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完成及时率较低。由于其他临时工作安排,致使个别项目未及时完成。该现象暴露出个别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未留出机动时间,影响了工作完成;二是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影响了项目无法及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留出机动时间,避免影响工作的开展进度;二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确定项目预算金额,避免由于预算不足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及超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省民宗委2018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支出,包括民族事务支出和宗教事务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支出:指省民宗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省民宗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省民宗委用于为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九、“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该统计口径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