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也是省民宗委高质量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省民宗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抓好顶层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全省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民族宗教业务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2025年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1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提升了依法治国的政治自觉。党组会议常态开展会前学法12次,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原创性贡献进行了深入领会。省民宗委全年举办相关培训班4次,相关课程主动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观念。
2.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省民宗委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1次,印发《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目标全面融入民族宗教工作,分解14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做好党内法规工作
落实《黑龙江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实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将党内法规学习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系统加强对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二是认真梳理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形成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强化学习针对性、可操作性,提升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开展《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
(三)积极稳妥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工作,使民族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会同省人大相关部门,多次深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就自治县民族政策法规修订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废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动物防疫管理条例》。
(四)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省民宗委考取监督证5人,其中因岗位变动锁定1人,有效执法监督人员4人。有执法证人员24人,其中因岗位变动执法证锁定14人、有效执法人员10人。2025年1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达到338名,比2024年增加了28名。
2.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多层次开展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5月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来自全省各市(地)的5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内容充实,课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10月省委组织部、省民宗委、省委党校举办推进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对《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读。各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业务骨干、民族乡(镇)党政班子成员102人参加了培训。11月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举办全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围绕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进行了专题培训。
(五)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
1.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为促进省民宗委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高效开展行政执法,我委持续推动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标准化。重新梳理全省民宗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71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备案34项。省级共有行政权力事项43项。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备案等事项全部纳入标准化目录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责。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流程图》、《黑龙江省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应用,推动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在民宗领域行政检查过程中的使用,有效解决行政检查流程不统一,表格不规范的问题。全面落实“四张清单”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不断完善宗教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确保宗教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坚持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函》,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四张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业务平台应用和数据汇聚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执法检查。形成两个检查组,深入到6个市(地)的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三是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统一工作安排,重点评查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共48卷,涉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执法领域。本次评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对省级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进行100%全覆盖评查。
(六)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工作。深入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地,就新时代民族政策理论进行宣传,推动社会各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全年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讲4次,500人参与宣讲活动。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2月13日,省民宗委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举办。邀请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3位知名书法家专程来到梅里斯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送进“库木勒”节节庆现场。随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幅幅精美书法作品现场创作,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树立。三是成功组织黑龙江省2025年民族宗教普法交流赛。2025年10月10日至12日,黑龙江省民族宗教普法交流赛在七台河市成功举办。来自全省13个市(地)的200名民族宗教界普法交流选手参加了初赛、预赛的活动,“黑龙江普法”公众号推广了我委普法工作经验。四是组织开展“宪法边疆行”“送法入边疆”等活动,向全省18个边境县(市、区)发放法律书籍4万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