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作,大力推动我省民族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省民宗委拟就2023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申请条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研究团队;具备开展研究能力,承担研究工作的研究团队。
三、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拟定30个研究方向(见附件1),申请团队可从中选取课题方向或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原则上一个研究团队只能投标一个课题。
2.申请团队按照选题要求,填写《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报省民宗委协调处。
3.课题招标研究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论文。
4.不得用已受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省社科项目等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进行申报。不得用已公开发表决策咨询类刊物采纳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用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申报。
四、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1.课题申请团队自行下载《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省民宗委协调处(请在信封注明收件人),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3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
2.省民宗委协调处负责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于2023年7月14日前通知课题负责人,并签订《省民宗委研究课题委托协议》。
五、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1.接到课题通知后,申报团队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填写完成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协议》(一式3份)寄送回省民宗委协调处(请在信封注明收件人)。
2.研究团队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提交论文至省民宗委协调处,由省民宗委协调处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报告,于2023年11月底前提交至省民宗委协调处进行成果验收。
六、研究经费
省民宗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及方式在后续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时确定。
七、联系方式
1.本次课题招标组织工作由省民宗委协调处具体负责。
2.联系人:于国巍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邮编:150001
电子邮箱:zhc82669198@163.com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选题方向
2.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表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