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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2023年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17:02 来源:省民宗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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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作,大力推动我省民族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依托我省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第二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为重要方向,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龙江民族理论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民族研究成果,加快构筑新时代祖国北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加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设立第二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5个,充分发挥各方智力优势,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重要阵地。

1.推动民族理论研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建设、中国特色民族政策与中华民族发展进步、民族事务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等重点方向,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

2.推动研究队伍建设。通过研究基地创建,进一步整合学科力量,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养壮大民族工作领域研究团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研究成果丰硕、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素质研究队伍,培养更多的科研领军人物和研究专家,形成全省在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等涉诸多研究领域的专业团队。

3.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推动理论研究向实践应用转化,进一步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供给、创新应用、智力支持、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4.推动服务能力提升。建好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不断提升基地与地方、基地与企业、基地与基地之间联动效应与协同创新能力,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工作流程

研究基地的设立工作流程分为工作动员、择优推荐、严格评审、运作管理四个阶段。

1.工作动员。各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2.择优推荐。相关部门或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所属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推荐,报送《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申报表》,详细说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科研能力、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3.严格评审。由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民宗委四部门组成工作组,按照相关审核要求,对推荐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严格评审,确定研究基地,并择机进行挂牌命名。

4.运作管理。各研究基地围绕课题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省民宗委将定期不定期组成评估组,对研究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管理机制

基地由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民宗委等四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每批基地建设运行周期为3年,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民宗委协调处负责。

根据研究课题方向、研究成果转化等,省民宗委将择优给予支持。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省民宗委协调处统一负责组织基地考核、评估和管理具体工作。

2.严把基地质量。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把关推荐情况、审批程序,做好遴选、命名、评估工作。

3.报送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自行下载《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于6月29日前邮寄到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协调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邮编:150001

联系人:于国巍

联系电话:17713314234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申报表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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