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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借助“外脑”扎实推进普法宣讲实践活动

日期:2026-07-30 16:31 来源:牡丹江市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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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之际,为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牡丹江市委统战部充分发挥与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优势,邀请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宣讲团,宣讲团在博士生导师孟凡东教授带领下于7月15日—18日,深入牡丹江市部分县(市、区),面向机关干部、基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社团组织及群众文艺队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普法,并与牡丹江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共同开展图书捐赠、实地调研、文艺宣传等相关配套活动,全方位推动牡丹江市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走深走实。

宣讲团在牡期间,共集中开展宣讲四次,调研走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家,铸牢教育实践基地3处,参与文化演出活动2次,发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单行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册,受益听众(群众)2000人次。

在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红旗村宣讲现场,宣讲团副团长刘佳璇博士,面向乡机关干部、村“两委”、网格长及民族工作骨干进行普法宣讲。宣讲紧扣基层治理实际阐释法条要义,厘清民族工作实践路径,有效补齐基层干部法治履职短板。课后宣讲团成员与基层工作人员座谈交流,搭建校地协同联络平台,有力提升基层民族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在西安区牡丹街道宣讲现场,宣讲团副团长刘骋霄博士面向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长及阿妈妮读报组代表进行普法宣讲。宣讲结合社区治理实际解读法律核心要义,梳理基层民族工作重点难点,逐条解答基层工作人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困惑。课后宣讲团与西安区阿妈妮读报组围绕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发挥铸牢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日常普法服务等内容畅谈心得、交流经验,推动城市街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

在阳明区宣讲现场,宣讲团成员闫奕澎博士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为主线,梳理民族事务治理领域三层法治体系,逐条解读法律序言、总则及核心权责条款,阐释立法出台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结合基层治理实际,为阳明区机关干部规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实践指引,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在海林市“业务大讲堂”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会上,宣讲团团长翟成鹏博士面向各镇及市直单位统战委员进行宣讲。宣讲紧密围绕法律立法背景、核心内容解读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并结合统战工作责任制和民族工作格局,从责任落实、机制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给出实操工作指引,为海林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常态化开展明晰策略路径。宣讲会后,翟成鹏代表宣讲团向海林市捐赠法律读本,并赴海林镇海丰社区、朝鲜族中学、海林镇新合村开展实地调研,助力海林市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落地见效。

在全市“雪城儿女心向党·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文艺演出现场,孟凡东教授向市朝鲜民族艺术馆、市朝图馆捐赠法律读本,博士宣讲团成员现场向观众发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单行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并主动参与普法文艺演出活动。文艺演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展现牡丹江市各族儿女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的新风新貌,致敬法律施行,现场气氛活跃,观众参与热情高涨,收到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此外,宣讲团成员还深入海东青文化创意产业园、七里地党史纪念馆等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调研,与基地人员热烈交谈,并提出加强合作联系,把牢铸牢主线、突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内容的中肯建议。

此次普法宣讲是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牡丹江市委统战部多年合作成功范例的真实写照。下一步,牡丹江市委统战部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中央民族大学、驻牡高校、市委党校等专家(学者)“外脑”作用,不断充实宣讲力量、丰富宣教形式,夯实宣讲实效,为凝聚起各民族同心同向的思想共识,持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高质量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理论支撑、智力服务与实践保障。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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