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鸡西市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通过“高站位谋划、多维度宣传、全领域覆盖”,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高位推动,构建“全覆盖”学习体系。坚持将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突出“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以上率下深入学。市委常委会、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垂范,将法律条文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系统培训强素质。 依托市委党校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主体班次必修课。针对民族工作干部、乡镇(街道)统战委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等开展专题轮训,重点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理逻辑,培养一批懂政策、会宣讲的法治骨干,解决“谁来讲、讲得准”的问题。
多维触角,营造“浸入式”宣传氛围。创新载体,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法律知识从“纸面”走向“社会面”,实现宣传“万紫千红”。线下活动接地气。 在中心广场、公园等场所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文艺汇演,将法律知识融入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同时,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在鸡东县、密山市等少数民族聚居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及现场咨询,营造“抬头可见、随处可学”的浓厚氛围。线上传播广覆盖。 利用新媒体矩阵,制作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图解、短视频。利用全市各单位及公共场所的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结合“红色记忆”云展播,在讲好鸡西故事的同时传递法治精神。
知行合一,推动“实效化”实践落地。将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服务各族群众、推动地方发展的具体行动,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聚焦发展惠民生。 结合法律中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精神,在宣传中注重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在民族乡村开展宣讲时,重点解读乡村振兴与民族政策的结合点,引导村民发展朝鲜族民俗旅游等特色经济,把法治宣传课堂开到了田间地头,助力解决发展难题。互嵌共融促和谐。 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街道社区,通过“密邻”文化节、清风睦邻等活动,将法律规定转化为邻里互助、结对认亲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