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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省12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日期:2026-02-03 09:41 来源: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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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488个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省组织申报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抚远市、嘉荫县、嫩江市、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中兴村、鸡东县东风社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共青农场有限公司、大庆眼科医院、黑龙江大学、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实验学校、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上京历史博物馆、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总站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四排边境派出所12个地区和单位,全部获得命名。

特此祝贺!

附件: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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