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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组织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第四季度集体学习会

日期:2025-12-01 16:11 来源: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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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全省性宗教团体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主题,就“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动员。省民宗委副主任从立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目标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进“五个认同”,始终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等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更加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更加自觉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加自觉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更加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主动作为、自我变革,走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树立我省宗教界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的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仪,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水平,树立我省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全省性宗教团体在哈副秘书长以上成员,省民宗委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结合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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