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民委副主任边巴扎西在内蒙古调研时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讲话精神,在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的指导下,黑龙江省民宗委与山东省民宗委共同推动,组织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与青岛、威海、烟台等六地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成功签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搭建跨区域合作平台,围绕信息共享、就业创业、基础教育、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文化交流等重点领域深化协作,实现政策互补、资源整合与服务对接,助力来自民族地区的农牧民更快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共建共享的“新市民”,进一步拓展互嵌式社区建设路径,推动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