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广西两省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开展“三项计划”部署要求,按照两省区签订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深化两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两省区交流合作开局起步,4月8日至10日,黑龙江省民宗委组成观摩团赴桂林市参加“广西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系列活动。观摩团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的代表组成,他们走进展馆、学校、社区、企业,深入了解广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实施“三项计划”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促进两地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
观摩团成员先后参加了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观看了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深入到桂林市秀峰区解东社区、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象山区翠竹小学、秀峰区桂花公社、兴安县灵渠博物院等地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观摩团成员观看了以“美从漓江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的精品文艺汇演,沉浸式领略广西各民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共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生动实践。在秀峰区解东社区,观摩团成员深入学习社区以“智慧党建便民服务”品牌为引领,打造“引领、融合、创新”智慧平台,赋能社会“智”理新模式,打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桂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象山区翠竹小学、秀峰区桂花公社,观摩团成员详细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走进兴安县灵渠博物院,观摩团成员在讲解员的引领下,深深感受到古代中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小小的灵渠,搭建起中原和岭南各民族的交流平台,是历史上较早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范式,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观摩学习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学习借鉴广西民族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拓视野、更新观念,为推动龙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两省区已完成佳木斯市与南宁市、防城港市,友谊县与灵山县的合作协议签订并取得初步成果。灵山县积极引进友谊县企业的生物菌有机肥、水溶肥等肥料对当地土壤进行改良;友谊县借助对俄贸易渠道,协助灵山县企业办理产品出口原产地认证及质量认证,助推灵山县的茶叶、荔枝、砂糖橘和沃柑等优质特色农产品远销欧盟和俄罗斯。下一步,两省区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更多地区深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谱写各民族团结交融崭新篇章。